《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六项纪律”解析|政治纪律④
作者: 2024-05-27

【条例原文】

第五十八条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搞两面派,做两面人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不能干什么〕党员不能台上讲一套、台下做一套,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说一套、做一套,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模拟案例】

某市委副书记杨某,人前大讲坚定理想信念,背后却不信马列信鬼神,在随身携带的手机里藏着“升官发财符”、“平安符”。组织找其谈话时,杨某信誓旦旦地说自己永远跟党走。在公务接待、外出交流、内部会议等各种场合上大讲反腐倡廉,张口“廉洁”闭口“清正”,自诩自己是“真清廉”、“在世青天”,并授意当地电视台对其作“廉政”宣传,私底下却疯狂敛财,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000余万元。后杨某被开除党籍,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条例原文】

第五十九条 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政治品行恶劣,匿名诬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谣言,造成损害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和匿名诬告、有意陷害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党员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敏锐性,培养良好的政治品行,自觉抵制政治谣言,不造谣、不传谣,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反映他人的问题。

〔不能干什么〕党员不能制造、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不能出于发泄个人怨气、获得竞争优势、转移组织视线等动机,不择手段对他人进行匿名诬告、编造谣言丑闻、恶意虚假举报、散布不实消息等。

【模拟案例】

某区直单位党员干部张某,在干部选拔任用公示期间,多次匿名向上级组织部门反映该区某正科级领导职务人选推荐对象有关问题,经调查核实,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进一步核实,反映人张某出于嫉妒心理,故意捏造、歪曲事实,实施越级、重复举报,干扰破坏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被举报干部个人声誉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后张某被给予党纪处分。

【条例原文】

第六十条 擅自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解说】

〔是什么〕本条是关于对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擅作主张行为的处分规定。

〔能干什么〕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可以按程序向党中央提出建议。

〔不能干什么〕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对于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未经党中央批准或者授权,无论相关决定和主张是否与党中央一致,均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对外发表主张。

【模拟案例】

某国家部委业务司司长赵某(中共党员),参与了该部委成立的“深化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课题组”。课题研究期间,赵某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擅自将应当由党中央决定的部分研究成果对外公布,其中涉及全国性的财税政策问题,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后赵某被给予党纪处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